问题 | 公益性岗位合同期满后会继续聘用么 |
释义 | 一、公益性岗位合同期满后会继续聘用么 可以续签的。公益性岗位是地方各级政府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特定岗位。不同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很多地区在面向“两困”大学生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中已经说明,待遇只包括工资和社会保险。在劳动合同中也没有约定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三年后必须辞退吗 公益性岗位三年后不一定要辞退。原因如下: 1、在公益性岗位任职三年后可与单位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通过程序安置; 2、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累计最长是不超过三年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补贴期限可以延长至退休; 3、公益性岗位是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是由政府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 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人群如下: 1、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夫妻双方均为下岗失业人员; 4、家中两代人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 5、抚养子女的单亲下岗失业人员和夫妻一方无业另一方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 6、应届大学毕业生; 7、有就业愿望而未就业的残疾人。 公益性岗位辞职流程如下: 1、劳动者要写辞职信。把握好辞职原因,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也享受不了失业金;劳动者以非自己意愿辞职,那么可以享受经济补偿和失业金。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要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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