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小区道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人和单位不得在道路上停放车辆。单个业主没有这个权利,需经业主大会同意。小区内的场地、空间、车位等属于小区内全体业主所有,因此,如果小区内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经业主大会同意,可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拒绝外来车辆入内。业主大会或是业主委员会做出了对业主不利的决定的条件下,而业主又不服,认为不符合法律的的条件下,可以寻求法律来保护,可以找法院来解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