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程质保资料包括:1、原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2、隐蔽资料;3、水泥、砖、砂、石、钢筋等主材的见证取样及试验报告;4、结构实体检测报告;5、各类水电试验记录;6、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分部分项验收表和各个检验批) ;7、相关管理文件(变更、修改通知、定位放线记录等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