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买房 需要准备的材料: 1、 购房 者的 身份证 (有配偶的也要提供配偶的); 2、购房者家庭为单位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3、购房者的婚姻证明; 4、购房者的银行卡(非本人的卡,需给代办人一份 授权委托书 )。 注:买方为公司的,需提供法人的身份证、法人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公司的 营业执照 ,如果是 代理 人需要提供公证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 卖方需要准备的材料: 1、售房者的房本; 2、售房者的身份证; 3、售房者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4、售房者的婚姻证明(已婚的需要配偶的同意出售证明); 5、售房者的银行卡(非本人的卡,需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注:如果是公司产权,则需要提供: 房产证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加盖公章;银行卡。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