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可以。新 公司法 对注册资本实行改革,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即认缴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 如果 注册资金 填太少,公司的经营能力会受质疑,影响业务开展。而且很多竞标项目,是要考核 公司注册资金 的,注册资金不达标,会直接影响竞标资格。 如果注册资金太多,不仅公司承担法律风险过高,而且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时要交纳的 印花税 也相应较多,而且其它税目也很难规避。这样就增加了公司的成立成本。同时,一旦公司发生风险的时候,公司股东要承担补充出资者的责任。 法律客观: 《 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 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 法规 以及国务院决定对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