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狱探亲规定时间: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 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2、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