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再婚子女与户主关系
释义
法律分析:再婚带的自己的孩子和男方法律上称为“继子或继女”,为继父母子女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随便看
注意事项有哪些,集资房与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合资房和集资房的区别?
离婚孩子怎么才会判给女方
离婚后女孩一般都要判给谁
离异单位能查得到吗 -法律知识
离异单位能查得到吗?
如果离异在派出所可以查到吗
如果离异在派出所可以查到吗?
离婚单位人事会知道吗
如何才会判离婚
怎么判离婚?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什么情况下可判离婚?
能判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上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离婚? -法律知识
哪些情况下才可以判离婚?
什么情况下由法律判定离婚
怎么才能判离婚呢
如何判断法院会判离婚吗
怎么才会判离婚
如何判断法院会判离婚吗?
法院是否判定离婚?
如何才能判离婚
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判离婚
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
预备工制度
预备会议
预备立宪
预备内阁
预备期
预备侵略战争罪
预备人民陪审员
预备诉讼
预备诉讼客体合并
预备诉讼行为
预备谈判
预备行为
预备性合同
预备性投资
预备选举
预备役
预备役部队
预备役大尉
预备役大校
预备役后勤军官
预备役将官
预备役军官
预备役军官法
预备役军官军衔
预备役军官职务等级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1: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