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职工休年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直接扣除绩效薪资,但是休年假期间职工本人并没有给公司创造出任何的绩效,所以也不存在着有绩效薪资,按照带薪年假的相关规章,如果用人单位实行的是绩效薪资制度,休年假期间应该按照之前的平均薪资计算。 一、未休年休假的薪资如何算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薪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薪资。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年休假薪资,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薪资。 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相关制度规章的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高于上述标准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规章的标准执行。如双方的约定或者规章的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低于上述标准,由于约定或者规章本身违规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章给予职工未休年休假薪资。 应休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日常工作期间的日薪资(即日平均薪资的100%),该部分收入随日常薪资支付。另一部分为日平均薪资的200%未休年休假实际薪资,该部分报酬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者在职职工最迟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薪资收入。 《办法》第十一条规章: 用于计算在休年,休假薪资报酬的日,薪资收入,应按雇员月薪资除以月薪资计算天数(21.75天)折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