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答辩期过后,法院不会审查管辖权异议申请,但仍可依职权审查案件管辖。如发现违反级别或专属管辖,法院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并且该移送裁定已生效,不可上诉。 法律分析 超过答辩期后,当事人即使提起管辖异议,人民法院也不予审查其管辖权异议申请,但人民法院仍可依职权对案件管辖进行审查,若发现该案违反级别管辖或者专属管辖的,应依职权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且该移送裁定已经作出即发生效力,不可上诉。 拓展延伸 答辩后的管辖异议:是否可行及相关法律规定 在法律程序中,答辩后提出管辖异议的可行性及相关法律规定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司法实践和相关规定,答辩后提出管辖异议是可能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当被告在答辩过程中认为法院对案件的管辖存在问题时,可以提出管辖异议。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审查该异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在提出管辖异议时,被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来支持其主张。此外,法院也会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是否存在管辖协议、管辖权异议是否属于必须提前提出的事项等。综上所述,答辩后提出管辖异议是可行的,但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审查标准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和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超过答辩期后提起管辖异议的申请,虽然人民法院不予审查,但仍可依职权审查案件管辖。如果发现案件违反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法院应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并且该移送裁定已经生效,不可上诉。答辩后提出管辖异议的可行性在法律程序中是存在的,但具体的审查标准需根据案件和情况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