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地方不接收怎么办 |
释义 | 判了缓刑没地方接收与当事人没有关系。当事人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10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判缓刑居住地司法所不接收,解决办法如下: 1、判缓刑后司法局不接收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当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 2、若司法所拒绝接收的,可以与上一级的司法局沟通,或直接由法院与司法所进行流程对接,敦促司法所接收; 3、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 一、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 二、被判缓刑后的罪犯社区纠正应遵守的规定: 1、罪犯必须按时到当地的司法所报道,并在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进入矫正社区的手续; 2、犯罪嫌疑人进入矫正社区后,需要每周进行情况汇报。司法所会在规定的固定时间内,让罪犯进行电话汇报; 3、罪犯需要依照规定参加每个月社区开展的服务活动,活动内容类似打扫卫生之类的; 4、必须按规定参加每个月一次的司法所的教育活动; 5、罪犯必须随身携带定位手机,方便有关部门联系; 6、不能离开自己所在的市、区及县,如真有急事需外出必须向上请假。司法所一般可批准七天假期,如要超过七天需向市县的司法局批准; 7、切记不要再次触犯法律,如再次犯罪,则撤销缓刑,判处收监; 8、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进行每周的汇报,不参加社区和司法所组织的服务活动、教育活动,以及不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并且私自外出没有报备的,未随身携带定位手机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累计三次警告,超过三次的判处收监。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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