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病拒收行政拘留还能再执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因病拒收行政拘留还能再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拘留人患有严重疾病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公安机关一般会决定暂缓执行,待暂缓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还会继续执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