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的解决方法:
 1、双方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享受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男方在规定时间内让女方探望孩子;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行使探视权的。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