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是否会影响第三人 |
释义 |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但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调解书已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的情况下,债权人仍有权向双方主张权利。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般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对第三人的权益保护措施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对第三人的权益保护措施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可能会对第三人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为了保护第三人的权益,法律制度提供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例如,在财产分割过程中,法院会考虑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明确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确保第三人的权益不受侵害。此外,法院还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补偿措施,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总之,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对第三人的权益保护措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公平、公正的财产分割,并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对第三人的权益保护措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公平、公正的财产分割,并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明确处理。同时,法院会考虑第三人的权益,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在离婚过程中,我们应当充分重视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护各方的权益和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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