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租金专项扣除可以减多少 |
释义 | 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标准如下: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按照规定,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金额,还要看纳税人所在的城市: 1、如果是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个月可以申请1500元的抵扣金额 2、如果是在除了第一项之外的城市,人口超过100万的,每个月可以申请1100元的抵扣金额 3、如果是在除了第一项之外的城市,人口没有超过100万(含)的,每个月可以申请800元的抵扣金额。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想要享受住房租金转向附加扣除,需要按照要求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的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还有号码,或者出租方的单位名称以及纳税人识别号、租赁起止时间等等信息。 纳税人还要保留住房租赁合同或者协议等资料备查。因为这里涉及到出租人也就是房东的信息,所以设计到房东要交税款的问题。 综上所述,租房抵扣个人所得税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对于租房者来说也是一种福利。只要符合规定并在申报时提供相关凭证,就可以享受这个优惠政策。希望大家都能够了解和掌握这一政策,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生活。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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