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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要求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条件如下:
    (1)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2)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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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4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