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刑事拘留、逮捕或者被取保候审的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但是,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心理疏导是否需要律师参与。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被刑事拘留、逮捕或者被取保候审的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律师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有权参与代理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活动,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4.《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咨询师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心理咨询师应当尊重咨询者的权利和自主决策权,不得滥用职权、强迫咨询者采取某一决策或者执行某一行为。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心理疏导是否需要律师参与,但被取保候审的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且心理疏导应尊重咨询者的权利和自主决策权。因此,是否需要律师参与心理疏导应该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