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可以代为履行吗? |
释义 | 合同可以代为履行。一般指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有代为履行合同义务的约定,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已到履行期,且向第三人请求履行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 一、保理合同和债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以下是债权转让合同书中的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的区分: 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债权,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由此可以简单地表述为请求特定人实施特定行为的民事权利。 债权转让即债权让与,是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双方法律行为。这里的债权人为转让人,第三人为受让人。债权移转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趁给新的债权人,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新的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 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以上就是保理与债权转让的区别的答案。 二、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意思是什么 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者接受义务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只要合同中有约定,第三人就可以成为履行合同的主体。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效力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效力:如果第三人履行了部分债务或者全部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第三人已履行部分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消灭,债权人不得请求债务人再次清偿该部分的债务。如果第三人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利未实现,债务人的义务仍未履行,债务人将要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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