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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要带走什么资料
释义
    法律分析:
    办理离职时手续:1、确认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2、确认个人档案、社保转移手续;3、去人事那里查对考勤记录,核对工资的结算,确认离职的工资发放时间。离职证明书、保密协定等一般当时就能开具,而保险转移接续单则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完毕。工资是从你最后有效离开公司之日截止计算,就是你离开公司之前没有结算的工资,公司应当在每月发工资的日子为你打到卡里或当时直接为你现金结算。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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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