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能否协议免共同债务,相关规定有哪些条款 |
释义 | 离婚能协议免除共同债务。但该免除条款未经债权人同意的,不对债权人产生效力。其仍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共同债务。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般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呢? 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处理了夫妻财产分割问题的,一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因此,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离婚时,婚姻当事人达成的债务偿还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婚姻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能对抗第三人,即不具有外部效力。债权人仍有权向婚姻当事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权利,但一方婚姻当事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凭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要还吗 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使一方不知情,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单方债务由一方债务人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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