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签了电子合同的解除: 1、协商解除。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具体体现,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合同中约定发生特定事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所有的合同当事人。 3、法定解除。因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4、解除合同的其他规定。 电子合同可以视为书面合同,法律未对合同载体有特殊要求的,电子形式不影响合同成立生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