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拆迁补偿标准与修路相关 |
释义 | 国家道路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及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方式。征用不同类型土地的补偿标准按年产值倍数计算,宅基地按邻近耕地标准计算,无收益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政府组织的修路需申请批复后征地赔偿,私人修路应私下协商。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方式包括按年补偿、一次性补偿和享受红利补偿。补贴款可用于旅游开发、农业生态项目等,村民可入股享受分红补贴。 法律分析 一、国家道路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 1. 征用农村耕地、蔬菜地,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根据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倍来计算; 2、征用农村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来计算; 3、征用农村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 4、征用农村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来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外再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农村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修路占地的一律视为土地征收,如果是政府组织进行的修路建设,应当由当地的政府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申请,批复后,再进行征地登记和征地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农村私人修路占地的,那么应当由征地方与被征地方进行私下协商。 二、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方式 1、按年补偿。农户按年领取补贴款,每年每亩800元,一直补贴到二轮土地承包结束为止。 2、一次性补偿。一次性补偿以“谁的耕地被占、补偿就给谁”的原则,一次全部发给农户。 3、享受红利补偿。补贴款将投入当地旅游开发、农业生态项目等,村民以持股的方式入股享受分红补贴。 结语 在国家道路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中,不同类型的土地按照其年产值的倍数进行计算补偿。对于农村修路占地的补偿方式,可以选择按年补偿、一次性补偿或享受红利补偿。这些补偿措施旨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同时,私人修路占地需征地方与被征地方私下协商。补偿款可用于当地旅游开发和农业生态项目,村民可通过持股方式享受分红补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