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货车从业资格证三年未参加诚信考核该怎么办 |
释义 |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诚信规定要求参加诚信考试,考核周期为12个月,评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发证机关为运输管理机构,无法参加评估将不会被罚款。 法律分析 需要在规定的年限里参加诚信考试就可以。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诚信规定如下:?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最初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计算日期。2、诚信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为AAA级,AA,A和B级表示。在评测期间,累计计分超过规定的,诚信考核为B级。?3、诚信考试每年的固有位置,运管机构或服务单位所在地运输管理机构的诚信考核发证机关。无法参加运输管理机构中诚信评估将不会被罚款(因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失败参与诚信评估可被罚款,但当地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扩展资料:发证机关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和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证件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3、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4、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发放和管理权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货车从业资格证的诚信考核延期? 申请货车从业资格证的诚信考核延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首先,您需要联系当地运输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延期申请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其次,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从业资格证明、延期申请书等。然后,填写申请表格,详细说明延期原因和预计延期时间,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文件。最后,将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缴纳延期费用(如有)。请注意,申请延期并不保证能够获得批准,具体结果将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批决定。建议您提前咨询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您的从业资格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诚信考核是货车从业资格证申请的重要环节,若需要延期申请,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首先,联系当地运输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要求和程序。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从业资格证明、延期申请书等材料。填写申请表格,详细说明延期原因和预计时间,并附上证明文件。递交申请材料并缴纳延期费用(如有)。请注意,申请延期并不保证批准,结果由相关部门审批决定。建议提前咨询并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确保从业资格证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三节 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同时,发放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 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检验合格标志具有同等效力。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是指: (一)机动车来历证明: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监察机关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监察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6.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8.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9.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骗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1.机动车整车厂生产的汽车、摩托车、挂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该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使用国产或者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底盘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使用国产或者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进口机动车以及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指: (一)进口机动车: 1.经国家限定口岸海关进口的汽车; 2.经各口岸海关进口的其他机动车; 3.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4.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无合法进口证明和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 (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1.进口汽车的进口凭证,是国家限定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2.其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各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3.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监管地海关出具的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4.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无进口证明和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该部门签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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