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挂牌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
释义 | 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时的风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股权转让是怎么回事?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有五种类型,分别是: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二、股权转让和股票撤资的区别 撤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最终会导致股东发生变化。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则专指投资企业通过清算、退股方式从被投资单位撤回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三、股份转让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股份转让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四点: 1、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 2、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 3、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 4、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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