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
释义
    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一、欺诈发行股票的行政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募集资金金额l%以上5%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未经法定的机关核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证券的,或者制作虚假的发行文件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和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零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百零九条依照本法对证券发行、交易违法行为没收的违法所得和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二、上市公司发行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同时要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使发行债券的公司能够有到期偿还本息的能力,因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批准发行时所确定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这是发行公司债券的一项重要条件,目的在于正确、有效地使用筹集到的资金,保持和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发行公司债券后,能保持发债条件并获得投资者信任的,可以再次发行公司债券,这对公司的筹集资金是有益的。如果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未能取得投资者的信任,并有不利于债权人行为的,则其再次发行公司债券要受到限制。因此,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9 17: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