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要想认定猥亵罪需要证据吗? 要想认定猥亵罪需要证据吗,答案是肯定的。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一直,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证据包括: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材料 其中视听材料又分:录音资料、录象资料、电再计算机储存资料、运用专门技术设备得到的信息资料。 强制猥亵妇女与强奸两罪都是强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客观上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和猥亵妇女。具体表现形式上,两罪有极其相似之处。但是两罪存在较大的差异,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主观故意内容不同:两罪区别的关键是在于行为人是否有奸淫的意图。强制猥亵妇女罪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强奸罪则以强行奸淫为目的。主观上不同的故意和犯罪目的决定了两罪在客观上虽有相似性的性行为,但决不是完全相同的目的。前者是行为人以通过性器官接触以外的其它性行为来达到性满足的行为,是针对妇女实施的能够使行为人或第三者受到上的刺激、兴奋、满足的除性交以外的性行为。该罪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行为人通常表现出刺激或满足行为人或第三者性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后者必须有通过性交来达到性满足的故意。 二、怎么对猥亵罪进行处罚 1、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当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 1、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猥亵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关于猥亵罪的认定,一般从两个方面来看: 猥亵罪与一般猥亵 1、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四、猥亵罪与侮辱罪的区别是什么? 1、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