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公司是否能够收购本公司股份 |
释义 | 股份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受到严格限制,只有在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持股公司合并、奖励给员工或股东持异议时才可进行。收购后应及时注销或转让,员工激励收购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资金来源应来自税后利润。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因此,在经营过程中,不要随意进行股份收购。 法律分析 股份公司一般股份转让以便于流通为原则,相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存在更大的自由转让空间,那么股份公司能否收购自己的股份呢?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股份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那么,有哪些情形,股份公司可以收购自己的股份呢?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其他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给员工激励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当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的权利标的。 因此,我们看出我国法律对股份公司收购的股份情形,数量、资金来源均有严格要求,所以大家在经营过程中不要任意的进行收购。 拓展延伸 股份公司是否能够以现金方式购买本公司股份 股份公司是否能够以现金方式购买本公司股份取决于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通常是可以以现金方式购买本公司股份的。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考虑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关限制以及是否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此外,还需遵循反垄断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在进行现金购买时,股份公司需要确保购买价格公平合理,并遵循相关披露和审批程序。因此,在决定以现金方式购买本公司股份前,股份公司应咨询专业律师并仔细研究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合规操作。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股份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例外。这些情形包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以及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并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然而,这些收购情形都有严格的数量和资金来源要求,并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转让或注销。因此,在经营过程中,股份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任意进行股份收购。对于股份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本公司股份的问题,具体取决于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咨询专业律师并确保合规操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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