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i该项决改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 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i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其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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