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级残疾证优惠政策是: 1、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工商、卫生、公安、房管、劳动、城管、文化等部门减半收取有关规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2、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3、残疾证即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 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 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 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三级残疾证的补贴具体如下: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3、残疾人职工工资及社保支出等费用可按双倍费用计入公司运营成本; 4,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残疾补贴的对象具体如下: 1、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有条件的地区可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2、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区可以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其他非重度残疾人,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