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托关系人包括哪些人? |
释义 | 信托关系是指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之间的关系。委托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也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但与其他委托人不同,即使其他组织依法成立,也不能担任受托人。受益人不需要支付任何对价,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信托关系可以分为他益信托、混合益信托和自益信托。在融资型信托中,委托人有多个,受托人只有一个,受益人没有限制。信托关系 法律分析 信托关系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1、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是让渡财产或者财产权的人,其要求是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 2、受托人是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人,除了事先约定好的报酬之外,不享有信托财产所带来的其他任何收益。其要求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与委托人不同,即使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不能担任受托人,因为受托人需要以自己名义处理信托事务,并承担相应色责任和义务。 3、受益人是享受信托收益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不需要为取得的信托收益支付任何对价,所以理论上,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都可以是信托的受益人。但在实际中,出于防止洗钱和行贿受贿的可能,在他益信托中,受益人以与委托人具有血缘关系为佳。 二、信托当事人三者的关系 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既可以不是同一信托的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受益人之一,还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受托人可以不是同一信托的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受益人之一,但不能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委托人不是同一信托受益人的,称为他益信托,是同一信托的受益人之一的,称为混合益信托,是唯一受益人的,称为自益信托。 一般来说,民事信托的委托人是一个人,受托人可以一个也可以多个,受益人没有限制。而在我国融资型信托中,一般为自益信托,且委托人有多个,受托人只有一个。 之所以会存在着信托关系,就是说当一个拥有着财产的人,他要将自己的财产是其他人受益,那么他可以找一个受托人来对他的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当然在管理和处分的过程中,会产生出相应的报酬。那么委托人就必须要按照受托人的相关要求来进行管理和分配,最后将这个财产分给受益人,也就是最终享受信托收益的人。 结语 信托关系中,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委托人是让渡财产或财产权的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受托人是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能与委托人具有同一身份或利益关系;受益人是享受信托收益权的人,一般不需要支付任何对价,但实际中可能存在限制。信托关系中的三个人之间的关系是复杂而微妙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处理和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四章 信托当事人 第二节 受托人 第二十四条 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章 信托的设立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章 信托财产 第十六条 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 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