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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次寻衅滋事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释义
    多次寻衅滋事构成寻衅滋事罪。多次做出寻衅滋事的行为时,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是属于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构成多次寻衅滋事:
    1、实施了三次以上的寻衅滋事行为;
    2、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寻衅滋事行为必须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对于行为人基于一次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公共场所同时对在场的多人进行随意殴打;或者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的连续强拿硬要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寻衅滋事立案标准如下:
    (1)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2)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
    (3)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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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