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复婚,可以通过办理恢复结婚登记,重新恢复夫妻关系。复婚登记手续基本与结婚登记手续一致,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应提交原离婚证,以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登记。在办理复婚登记过程中,应当收回双方当事人的离婚证,重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的目的,是防止当事人重婚。对于复婚的当事人一般不再要求进行婚前健康检查。 最后,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离婚、复婚的必须依照规定进行登记。因此,对于离婚后,未办理恢复结婚的登记手续而又实行同居,可以说法律是不承认其婚姻效力的,这种同居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一是法律上不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二是由于未办理复婚手续,相互之间没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和相互扶养的义务。 另外,复婚当事人还需要持有以下证件: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一、只有户籍证明能办结婚证吗 (一)关于身份证问题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三)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 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四)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及注意事项 1、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2、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3、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4、去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时,需要协带本人的身份证,并且需要说明情况。 5、因为男方父母反对,拿不到户口本!所以想去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再办理结婚证。 去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男方是否只用携带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就可以了。 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是否还是需要户口本。 6、如果没有户口本,办理结婚证出示户籍证明可以吗?当然可以。户口本和户籍证明的效力是一样的。 7、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是否还是需要户口本? 不需要。既然有户口本还需要户籍证明干什么。 8、如果派出所询问要求提供户籍证明的原因时,可以据实相告,相信他们会同情,依法出具的。 要想顺利拿到结婚证,仅提供相应的文件是不够的。这时候就要看双方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如果任何一方不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双方就不能领取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 二、领结婚证离婚彩礼用退吗 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的。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会考虑双方是否同居以及同居时间的长短,来综合决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已经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了,婚前给付彩礼并没有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是对于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 规定了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五种禁止性规定。分别是: (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三)禁止重婚; (四)禁止家庭暴力; (五)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和遗弃行为。 如果当事人做出了这些禁止性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包办、买卖的婚姻是可撤销的;重婚是无效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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