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方承担的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1)通报批评:(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4)返还权益:(5)恢复原状;(6)停止违法行为;(7)继续履行职责;(8)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9)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10)行政赔偿等。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1)通报批评;(2)赔偿损失;(3)行政处分等。行政相对方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1)承认错误,赔礼道歉;(2)接受行政处罚;(3)继续履行法定义务;(4)恢复原状,返还财产;(5)赔偿损失;(6)仅对外国人适用的限期离境、驱逐出境、禁止入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