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中原告有什么权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诉讼中原告的权利: 1、起诉权;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3、提供证据和申请证据保全的权利; 4、申请回避权; 5、补充变更诉讼请求权; 6、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的权利; 7、申请强制执行权; 8、申请撤诉权; 9、上诉权; 10、申请查阅补正庭审笔录权。 民事诉讼中原告败诉主要有以下原因: 1、主体不适应。原告不具备诉讼的主体资格,其所诉讼事项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 2、告错了对象。如原被告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是被告的职务行为,而起诉被告个人等; 3、超过诉讼时效。原告不在诉讼时效之内行使诉讼权,却又不依法主张权利,未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 4、管辖错误。如把行政案件当作民事案件诉讼等; 5、举证不能。原告不能举证或所举证据不合法或存在重大瑕疵不被法院采信; 6、索赔过高。一些侵权案件,原告索赔金额过高明显超出实际损失,损失大量诉讼费用; 7、合同无效。因签订的合同无效,原告自身有过错,应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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