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汽车借给别人使用致第三方伤亡由机动车使用人负责。机动车所有人为贷款人,对损害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通常,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过错: 1、贷款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机动车有缺陷,可能导致交通事故;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员没有驾驶资格或者没有相应的驾驶资格;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员因饮酒、服用国家控制的精神药物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不能依法驾驶机动车。 因此,车主在出借车辆时,不仅要保证出借车辆的性能完好,没有缺陷,还要看借款人是否有驾照,不要因为情况而问,还要看借款人是否处于适当的驾驶状态,确保对方在出借时不喝酒,服用国家控制的精神药物等妨碍驾驶的情况,避免自己的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