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先于父母死亡外孙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法定继承权规定了继承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但在孙子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孙子没有继承权。配偶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分析 1、在孙子父母没有去世的情况下、孙子是没有继承权的;2、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拓展延伸 外孙是否能继承女儿先于父母死亡的财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女儿先于父母死亡时,外孙是具备继承权的。根据法律的原则,继承权是按照亲属关系确定的,而外孙与女儿之间存在直系血亲关系。因此,女儿的继承份额将会传给其子女,即外孙。外孙在女儿先亡的情况下,具备了继承女儿财产的资格。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权的行使需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如遗嘱等。此外,具体的继承份额和分配方式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是否有其他继承人等。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外孙在女儿先于父母去世时具备继承权。继承权是按照亲属关系确定的,外孙与女儿存在直系血亲关系。因此,女儿的继承份额将传给外孙。然而,继承权的行使需符合法律规定,如遗嘱等。具体的继承份额和分配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