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有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事会在法定情况下可以进行公司代表诉讼。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