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扣留多久不去处理就注销了? |
释义 | 法律分析: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后,去参加公安交通部门违法满分教育,具体程序如下: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车管所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需要本人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一般是每日上午,学习结束后,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携带身份证和“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去参加“科目一”的考试,经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从登记到学习,再到考完,大概需要一周的时间!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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