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苏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
释义 | 苏州2020年生育津贴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按申领人员所在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单位不得克扣高于产假工资标准的津贴,低于标准的差额由单位补足;产检天数根据不同情况计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相关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超出部分;产后疾病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领取津贴和报销费用需提供相关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 法律分析 一、2020年苏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申领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产检天数的计算是,正常生育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奖励假30天。 二、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拓展延伸 苏州市2023年生育津贴政策调整方案 根据苏州市政府发布的2023年生育津贴政策调整方案,新的政策将对生育津贴的领取标准进行调整。根据方案,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夫妇在苏州市生育的每个孩子将有资格领取一定金额的生育津贴。具体的领取标准将根据家庭收入、孩子的出生顺序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政府希望通过该调整方案,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夫妇生育,促进人口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详细的领取标准将在政策正式实施前公布,届时市民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领取。 结语 苏州市政府发布的2023年生育津贴政策调整方案将对生育津贴的领取标准进行调整。新政策将根据家庭收入、孩子的出生顺序等因素评估确定具体的领取标准。政府希望通过此举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夫妇生育,促进人口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详细的领取标准将在政策实施前公布,届时市民可按规定申请领取。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培训。 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生育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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