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有什么? |
释义 | 在我国公司中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 2、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的权利;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法人的类型有哪些 法人的类型如下: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投资者为目的设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设立法人,不向投资者、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利润的。非营利性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乡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特别法人。 一、法人的权利如下: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二、公司法人的义务是: 1、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总之,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 二、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需要以下这些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要以下这些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换法人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营业执照法人变更流程如下:1、网上预约登记公司变更信息;2、打电话给工商局预约交件的时间;3、递交公司变更材料到工商局并等待领取营业执照;4、变更税务登记证;5、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6、变更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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