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如果是住院的话,需要在要住院的时候向医生出示你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如果看病的医院支持实时结算(即医院开处方的时候已经帮你报销了),那么在出院后就不用再跑去医保部门报销了,因此已经报销完了;但如果看病的医院没有实时结算的能力,这就需要在出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去医保卡所在的医保部门报销。要带上:身份证(代办的话要同时带上代办人身份证),医保卡,出院小结(病历),疾病证明书,住院收据,医药清单。 2、特殊门诊一般都是可以实时结算的。但如果不能实时结算,那就带上你的身份证,医保卡,特殊门诊证(卡),医药清单以及门诊收据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报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