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户口和农村户口该怎么选择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 1、选择深圳户口和农村户口时,主要看选择人的个人情况,是否能够适应深圳这个城市,是否有在深圳这个城市生活下去的能力,有没有长远的发展空间,如果你有能力和决心在深圳混的比较好,比如能够买房结婚之类的,那么深圳户口当然是首选,毕竟为了下一代也要在深圳啊。医疗、学校等各种资源都比农村要好的多,而单纯的农村户口在深圳生活有很多的不方便和不平等。 3、选择深圳户口意味着你有更多的工作选择和发展空间,选择农村户口意味着你的衣食无忧(有馒头吃有小米粥喝之类的),深圳户口的好处还有将来的医疗、教育、信息传递等多方面,选择农村户口则意味着平安和平静,少压力少竞争少乱七八糟的飞来横祸之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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