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结束后无人照顾孩子,能否请假? |
释义 | 产假休完后,女职工可以继续请哺乳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八成发放。用人单位应根据女职工的需求,建立相关设施,如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 法律分析 产假休完后可以继续请假,一般在产假结束后,可以休9个月的哺乳假,但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用人单位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产假期间的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结语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到了一系列的待遇和权益保障。产假休完后,可以继续请哺乳假,一般为9个月。尽管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但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此外,用人单位对于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为了满足女职工的需求,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设施,如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在产假期间,女职工还能享受到保胎假、产前假和产假的待遇,其中产假包括生育津贴。哺乳假期间,工资待遇也会有所调整。女职工可以根据个人需要申请延长哺乳假,期间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或七成发放。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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