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公司不理会咋办呢? |
释义 | 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缺席裁决,如果公司或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缺席裁决;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也可以缺席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仲裁庭应当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时,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若用人单位不提供,将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分析 结论: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缺席裁决。解析:公司收到劳动仲裁通知书后,如果不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缺席裁决。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劳动仲裁公司忽视问题的情况? 当劳动仲裁公司忽视问题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1.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责任,以便采取正确的行动。 2.提供证据和文件:收集相关证据和文件,证明劳动仲裁公司的忽视行为,以支持您的主张。 3.提起上诉或申请复议:如果劳动仲裁公司的决定不公正或有误,可以考虑提起上诉或申请复议,要求重新审查您的案件。 4.寻求独立机构的帮助:联系相关独立机构,如劳动监察机构或人权机构,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干预。 5.寻求媒体曝光:如果其他途径无效,可以考虑通过媒体曝光劳动仲裁公司的忽视问题,引起公众和相关机构的关注。 6.寻求和解或调解:在一些情况下,与劳动仲裁公司进行和解或调解可能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可以通过谈判或第三方调解来达成协议。 7.寻求行政诉讼:如果劳动仲裁公司的忽视行为涉及违反法律或侵犯您的权益,可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注意,具体应对措施应根据个人情况和法律要求进行评估和决策。建议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缺席裁决。当劳动仲裁公司忽视问题时,您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应对,包括寻求法律援助、提供证据和文件、提起上诉或申请复议、寻求独立机构的帮助、寻求媒体曝光、寻求和解或调解以及寻求行政诉讼等。具体应对措施应根据个人情况和法律要求进行评估和决策,建议在采取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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