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探视权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在以下情况下无探望权:对子女有暴力倾向、严重违法犯罪、犯有重罪且无悔罪表现、患有未治愈的传染病或精神病。探望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商,无法协商时由法院判决。如父母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中止探望,待事由消失后恢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分析 不能有探望权的情况有: 1、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胁迫等暴力倾向的; 2、对子女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 3、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曾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手段特别恶劣,无明显悔罪表现,有可能使未成年子女身心受到损害的; 4、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未治愈或精神病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没有探望权的情况及其影响 没有探望权的情况指的是在特定的情形下,个人或团体被剥夺了与他人会面或探望的权利。这可能发生在监狱、医院、福利机构等地方。没有探望权可能对受影响的人产生多种影响。首先,缺乏与亲人、朋友或支持系统的交流可能导致孤独感和情感上的疏离。其次,无法获得外界的支持和安慰可能对心理和情绪健康产生负面影响。此外,缺乏探望权可能限制了获取重要信息和资源的途径,可能影响到个人的决策和行动能力。因此,了解没有探望权的情况及其影响对于相关方和社会都至关重要,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轻这些影响。 结语 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对子女有虐待、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等,可能会剥夺探望权。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中止探望权,并在事由消失后恢复探望。了解没有探望权的情况及其影响对相关方和社会都至关重要,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轻这些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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