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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市迁户口要求什么证件和手续?
释义
    律师分析:
    持迁入方迁入申请,迁入方户口本复印件,迁入方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同意迁入证明,被迁入者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到迁入方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再将《准予迁入证明》拿到被迁入者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迁移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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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