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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佛山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释义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在结婚时,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包括初审、受理、审查和登记(发证)。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自愿结婚和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
    法律分析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在结婚时,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结婚登记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在结婚时,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满足初审、受理、审查和登记(发证)的程序。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自愿结婚和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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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3: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