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部分丧失劳动力可以申请低保吗 |
释义 | 劳动者在符合低保条件时可以申请低保,如果劳动者符合当地低保条件,请参考下列程序或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1)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低保申请和收入证明; (2)低保申请写明困难理由、真实情况、申请事项; (3)将以上材料交社区居委会转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4)报区民政局审批 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哪些情形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3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 (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2、长期中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Ⅱ级。 4、中度肝功能损害。 5、各种疾病造瘘者。 6、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 8、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30度。 9、双耳听力损失≥91分贝。 10、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5至6级者。 二、劳动者能够申请低保条件的法律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低保条件: 1、在就业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的无业、失业、下岗人员,三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岗位的; 2、吸毒、赌博且仍不悔改的; 3、子女自费择校就读的; 4、家庭住宅人均使用面积超出当地上年度人均使用面积3倍以上的(家庭人口不足3人的按3人计算)或二年内新装修住房; 5、拥有并使用汽车、摩托车、空调等高档消费品的,饮用纯净水、矿泉水等家庭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6、电话月消费总额(包括月租)连续两个月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8%的; 7、有高值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行为的; 8、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9、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拒绝或者不配合最低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10、因未履行低保对象所承担的义务而被取消低保资格未满半年的; 11、无法定赡养(抚、扶)养人的老年人、病残人员及孤儿,其财产赠与他人的,由财产受赠人负责赡(抚、扶)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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