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车辆追尾的定责: 1、前车正常驾驶情况下的追尾,认定后车全责; 2、连环追尾的,一般认定后车全责; 3、前车压线行驶或加塞造成追尾的,前车应根据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4、前车倒车造成追尾的,认定前车负全责; 5、前车溜车造成追尾的,认定前车负全责; 6、在正常行驶的道路上停车导致追尾的,认定前车负全责; 7、前车车辆在调头时被直行车辆追尾的,认定前车全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