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领导本村村民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2、负责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组织村民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3、接受党支部领导和乡、镇政府指导,完成乡、镇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负责领导下属各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工作。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