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 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目的: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一、反担保合同有三方反吗 反担保合同必须三方签字。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签订的合同即为反担保合同。 二、追偿权和求偿权 追偿权的权利人为担保人,也就是在原来的债务中作为信誉保证人或者通过标的物、不动产进行担保的担保人等群体角色。 原始债务人或者是连带债务人为追偿权的义务人。特殊情况有以下两种: 首先,如果最初保证人设定了反担保的情形,担保人可对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请求补偿; 其次,在共同担保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个担保人独自承受了全部的债务与责任,则这个担保人不仅可以先原始的债务人寻求补偿,还可以向其他的共同担保人追偿相应的份额。 三、借款合同中担保人怎么认定 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可以这样认定:当事人是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按时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就应当是担保人。《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担保人就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就是担保借款人的债务履行,只有当事人有为债务人担保的意思,当事人就可以认定为担保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